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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与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核查,对产生差异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与年度预计额度之间的租赁和销售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 (1)华彩包装、华艺印刷:两家企业都曾在2022年度对生产线进行了改造,改造期间无法给公司提供充足的满足需求的产品因此供应量下降;(2)安迅物流运输量下降:其负责的部分国外客户订单量2022年度有所下降,导致安迅物流运输量实际发生额不如预计;(3)新华联场地租赁及物业水电:2022年公司原计划扩大展厅,但因社会环境变化、部分政策变更致使计划搁置,故实际租赁费及水电较预计值偏低;(4)新华联、蓝思华联向公司采购的陶瓷产品低于公司预计:该类日常交易本身不连续,具有偶然性;(5)蓝思华联生产情况不如预计,因此实际水电销售额低于公司预计;(6)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等静压机等设备,今年该等设备采购设备、配件及维修服务费用实际发生额超过年初预计金额。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绍军 王红艳 李 玲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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